鄂注协发[2005]081号
各市州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
根据省注协鄂注协发[2005]072号《关于开展200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省200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将于8月份正式开始,为了做好本次检查工作,现将业务质量检查的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本次检查由省注协统一组织、统一领导、统一协调,各市州注管中心按照省注协统一安排进行检查,原则上由各市州注管中心主任担任各地检查小组负责人,负责对本地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检查,并随时向省注协通报检查情况。省注协将对各地的检查工作进行巡查指导。省直和武汉市的会计师事务所由省注协会同武汉市注管中心集中进行检查。省直管市的事务所由直管市注管中心将检查内容交省注协检查。
二、检查方法
为了提高执业质量检查的工作效率,树立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形象和权威,各地对业务质量检查工作应采取通知各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将材料送审的方法,由检查人员集中进行检查,地点由各地注管中心安排。在形成正式检查结论前,各地应征求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形成最终的业务检查报告。
三、检查要求
1、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必须廉洁自律,不得接受会计师事务所的吃请、礼金、礼品等。
2、各地参加检查的人员要保护好事务所送检的材料,确保不丢失、不损坏,事务所送检的材料在清理后要列出清单给送检事务所,检查完毕后按照清单归还事务所。
四、检查表格的运用
本次下发的检查手册中的表格是作为我们检查的范围依据,检查中有问题的地方就进行填列,没有问题的不填列。有问题的地方还必须附具体说明。
二00五年八月一日